眼看他起高楼,眼看着他楼塌了!曾经红极一时的P2P就是这样,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它的落幕会来得如此彻底。
能退尽退,应关尽关
在最近的媒体年会上,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透露,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到今年11月中旬完全归零。
这基本上就印证了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今年8月接受央视专访时曾说的,网贷平台可能到今年年底,专项整治工作就会基本结束,转入常规的监管。
那么,郭主席所说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始于2016年,网贷作为重点整治领域之一,监管部门曾想用备案制来管理。但到2018年末的时候,又提出了《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下发,这个《意见》就提出网贷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
自此,P2P行业备案希望渺茫,监管“清退的信号”基本上确定。
转型之路艰难
那么,对于那些运营合规,经营状况良好的平台,在明确“清退信号”的同时,也给了三条路:一个是网络小贷,第二是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第三就是助贷机构。
当然,计划跟不上变化,今年11月2日银保监会、央行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从事网络小额贷款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跨省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企业一方面需要国务院特批,一方面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均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仅仅这一个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基本上就给那些P2P平台关上了转型之门,更不用说还有贷款金额、用途、联合贷款等方面的要求。
过去水皮曾说过,互联网金融本质是金融,在中国,是金融的话,它一定离不开管控。
变味的中国P2P
当然,我们也不否认,P2P这种“高利贷”上网,理论上是一个好的创新模式,就是典型的去中介做法,但回过头来看,我们也要想,为什么这种创新模式会在中国“团灭”?其实,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它在中国变味道了!
P2P最早起源于欧美的发薪日贷款,由放贷人提供小额、短期、无担保贷款,借款人以此维持下一个发薪日前的开销,并在发薪日还款。
它的最大特点,也是这种模式成立的前提,就是小额和短期,因为这两个特点,决定了它从金额上看,利息并不高。一旦以年化利率计算的话,是相当可怕的!我们以英国为例,它规定贷款日利率不能超过0.8%,这个标准换算成年利率也是250%以上。可以说,是高利贷中的高利贷!
当然了,我们也要实事求是的看问题,如果是小额短期贷款的话,其实这种日利率计算是可行的,这是在不增加贷款人负担的同时,给放贷方留出利润空间,毕竟这种贷款的坏账比例也高,英国达20%左右。
但,问题就在于,中国的P2P并没有走欧美小额、短期的路子,而是让借款金额越变越大,借款时间越来越长,有了引诱超前消费的这种嫌疑,甚至出现了暴力催收、多头借贷等乱象。
可以说,正是这些乱象的堆积造成了之后连续爆雷的导火索,也就有了现在彻底归零的结果。
所以说,还是那句话,法无禁止皆可为或许在别的领域适用,但在金融领域肯定不适用!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若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
本站承接各类商务合作,如有合作需求,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