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跨境电商发展迅速,不少外贸企业借跨境电商发展的“东风”开拓国际市场,本轮政策进一步提出要发挥跨境电商等外贸创新平台作用,下一步将如何继续推动跨境电商发展?
9月2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有关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海关总署对上述问题给予了回应。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表示,数字经济、数字技术蓬勃发展,疫情又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应用场景,各国消费者线上需求不断增长,而且需求强劲,也给跨境电商提供了增长机会。现在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1.62万亿人民币,增长25.7%。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1.92万亿人民币,增长18.6%,实现连续增长。2020年全球贸易是负增长的,而中国跨境电商2020年增长25.7%,去年又在高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实现了18.6%增长,占到中国外贸比重的4.9%,今年前8个月,中国跨境电商仍然表现出了非常好的增长势头。
王受文表示,跨境电商能突破时空限制,广交会线上展也具有这样的特点,成本较低、效率较高。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来说,他们想到国际上参展,费用比较高,通过线上展,跨境电商能够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实现按照消费者订单需求生产、定制化营销,这有助于中国的中小微企业建立培育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质量,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跨境电商企业有积极性、地方有积极性,国家层面也高度重视,为了把跨境电商的潜力发挥得更好,商务部这次在新一轮外贸措施里又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项措施,扩大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范围。在2015年成立了第一家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之后国务院批准了6批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这个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的效果还是很不错的。比如说,浙江杭州是第一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地,七年来培育电商卖家4.9万家,海外注册商标超过2000个,领军企业价值超过1亿美元的有23家,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过1000亿人民币。现在要借鉴这些好的做法,准备再新增一批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
第二项措施,出台支持跨境电商政策。海外仓是跨境电商B2B2C的重要节点,对跨境电商发展意义重大。商务部已经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了8条支持海外仓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支持海外仓建设,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备案。推进信息的全国联网,实现“属地备案、全国通用”,支持海外仓优化市场布局,要更加智慧地发挥多功能服务平台功能,这些海外仓的八项支持措施很快会出台。
第三项措施,培育跨境电商的市场主体。今年前8个月,已经组织了各个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举办资源对接推介会、论坛、沙龙、培训活动,场次超过了1000场,培训跨境电商专业人才超过6万人次,四季度还会继续加大培训。还发布了跨境电商领域内的相关标准41项,其中国家标准就有11项。还会继续指导各个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来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和知名品牌,把跨境电商的优势和潜力充分挖掘出来。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表示,近年来,海关积极培育外贸发展新增长点,作为外贸新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关持续加大对跨境电商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和引导,帮助更多企业用好跨境电商进出口退货等便利化措施,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B2B出口监管模式,出台支持企业设立出口海外仓措施,不断提升跨境电商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新贸易业态健康规范持续发展。今年1-8月,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贸易方式)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贸易方式)贸易增长迅速,下半年以来两类贸易方式增幅超过60%。
金海表示,在重点商品进出口方面,海关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在帮助、引导企业稳定和扩大出口的同时,合理扩大进口,提振有效需求。例如,今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强劲,出口数量同比增长超过80%;一些绿色能源等商品出口也保持强劲势头。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继续加强对广大进出口企业的服务和引导,不断提升精准监管能力,支持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力促进我国外贸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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