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延长账期(分析延长账期的原因)

供应链金融这几年能够如此的发展迅速,虽然说有国家的支持,信息技术等科技工具的发展和使用等因素,但是核心企业的深度参与一定是决定性的作用。核心企业通过使用科技工具深度参与供应链金融,在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架起了一座高效稳定的桥梁。但是很多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包括一些政府和专家,说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就是耍流氓,特别是很多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都会延长之前的账期,这更加深了他们对核心供应链金融的误解,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延长账期的起因、结果等进行一次细致的分析,才能对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延长账期有相对客观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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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企业深度参与供应链金融才有大发展

这么多年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从金融机构层面,都在想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出台了各种政策采取了各种办法使用了各种工具,但是收效甚微,主要还是解决不了风险、成本、效率、收益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大、成本高、效率慢、收益低等特点,很多大的金融机构很难为他们提供适合的融资产品,虽然现在一些金融机构依赖于科技的工具,解决了一部分问题,但是还是微乎其微。融行业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低收益的行业,中小企业呢又是一个高风险群体,传统金融机构选择政府平台、国有企业、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绝对是基于市场化、理智的选择。只有为大企业服务,无论在风险上、规模上、效率上、收益上、成本上才能获得更大的优势。毕竟金融机构也是企业,而且自身资金和时间也是有限的,为了获得更好的收益一定会把资源配置在效率最高、收益最多的客户和模式上。

供应链金融发展到今天,虽然呈现出参与主体多、场景多元、模式各样等特征,但是依靠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不仅在现在还是相当长的时间仍然是主流模式。虽然很多人提倡去核心化,甚至认为只有没有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才是真正的供应链金融,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景,更多的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说辞而已。供应链金融虽然说在中国也十多年历史了,刚开始发展还算热闹,各大银行积极性也高,但是没有核心企业的高度配合,银行受到了很大的伤害,要不是这几年核心企业的深度参与和科技工具的使用,恐怕供应链金融在中国就快销声匿迹了。

供应链金融虽然是解决中小企业最佳的方案,但是这个方案想达到预期的效果一定要依赖核心企业。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核心在信用,核心在效率,核心在成本,特别是信用。核心企业一般是大企业,不管是业务规模还是资金实力,特别是信用都很强,被各大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认可。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的模式把自身的信用和金融资源传导到上下游的中小企业,不仅能够帮助他们解决融资问题,自身也能获得收益。

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大批量高效低成本的解决了其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核心企业依赖自身强大的信用,使用科技工具,利用掌控的上下游企业资源,对产业链规律的熟悉,如火如荼的开展供应链金融,不仅解决了其上下游的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还为传统金融机构、技术公司等机构提供了非常好的场景平台,更为国家调控金融政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最佳途径,亦然成为产业金融的生态圈。供应链金融典型属于产业金融的一部分,产业金融,产为主,融为辅,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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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为什么要延长账期

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特别是供应商融资的时候,很多都会延长账期,特别是现在流行的电子应收账款模式。那么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为什么会延长账期呢?

这应该主要分三个方面:其一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增加了运营成本;其二,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增加了自己的经营风险。其三,核心企业想通过供应链金融获得更多的利益。

我们先从增加成本这个角度分析。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涉及的主体多,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工作繁琐,涉及到基础贸易合同、单据、发票等资料的审核、应收账款时间、金额的确认等问题,核心企业的的孙子公司几百几千家,上下游企业就更多了,有的几千家几万家,这还是一级供应商和分销商的数量,这些企业分布在中国各地,包括一线、二线城市,三四五线城市,还有的在农村,有的在沿海发达地区,有的分布在中西部地区,这无疑给核心企业增加了非常高的成本。为了能够支撑这么多企业高效快捷又不出差错的做供应链金融业务,必须的采用科技的工具才能实现,可是科技的成本是很高的,这个成本很多时候并不是一次的成本,需要随着业务的发展不断的迭代更新优化才行。

有了科技的工具是不是万事大吉了,当然不是了,其实最大的成本还是核心企业内部协同操作成本。每个企业都是各种利益的综合体。大的核心企业自己的孙子公司就有几百几千家,协同各个孙子公司的利益方,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核心企业集团发一个命令,大家直接做就可以了。企业的运营不是机器,开关一开其他零部件按照提前设定好的运转就可以了。即使是国家制定的法律,依靠国家强执行力执行,执行中都会遇到各种困难,想要最终实现制定法律达到的效果都会非常坎坷,最终都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和时间。更何况是一个企业。企业大了,协同真的是一个大问题。这方面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都是一样的。核心企业不仅要教育说服协同其上下游企业,更要协同自己公司的内部利益关系。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一项参与主体多,环节长、操作复杂的业务,核心企业的业务本身已经够非常繁杂,又不止供应链金融一个业务,各个业务之间其实很多时候会存在利益冲突问题,加上供应链金融的协同这无疑更加增加了成本。

我们再从增加风险的角度分析。核心企业没有做供应链之前,核心企业与上下游的不管是赊销、预付等都是商业信用的关系,而核心企业做了供应链金融,意味着把商业信用转为金融信用,商业信用与金融信用虽然都是信用,但是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特别是在刚性兑付方面。商业信用虽说也是受到法律和商业惯例等条件的制约,但是相对于金融信用来说是宽松的,特别是在付款期限上,约定的付款期限到了,经常也会延期,而且这个期限也不是那么准时确定的,也会根据下游的回款情况、自身融资情况等因素来决定。买卖双方之间因为都是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大家也都能够理解和接受。

但是商业信用转为金融信用就不一样了,金融信用是刚性兑付的,到期必须还款。不还款就会采取各种惩罚措施,包括把违约记录列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强制采取催收手段、进行法院诉讼、承担高额的违约金等。这无疑极大的增加了核心企业的流动性风险和流动性成本。如果不采取延长应收账款只靠收取几个点的金融利息差价,恐怕这点利润真覆盖不了这个风险和成本,特别是一些大的建筑施工企业,他们自己的应收账款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要回来,现在要解决上游供应商的融资问题,把商业信用变成金融信用,这个风险和成本就更大了。

从核心企业获得更多利益的角度分析。存量经济时代,竞争异常激烈,加上疫情及中美关系等因素,现在不仅是中小企业不好过,大的核心企业日子也不好过,大家都在纷纷转型升级,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不断增加新的客户或者在原有的客户资源上增加新产品都是企业实现增长的方式。供应链金融业务就是核心企业在原有资源基础上增加新的产品实现增长非常好的方式。这种业务只要能够做到内部协同,在投入有限资金和人员的基础上就能获得不菲的收入。这点很多的核心企业已经尝到了甜头。除了在原来的账期内获得供应链金融利润外,也可以通过延长账期获得额外更多的利润。当然这个账期的延长核心企业也会非常慎重考虑,主要考虑目前供应商的外部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融资效率、供应链的利润等因素。因为是供应商需要融资核心企业才延长账期的,所以供应商也会衡量这些因素。只要供应商和其他的融资渠道相比,这个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手续更简便、更适合自己,就会采用这个方案。

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延长账期的动机其实并不是为了自己融资(极个别地产核心企业与供应商协同通过延长账期为自己融资除外),主要是基于成本和风险、利润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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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延长账期会不会损害供应商的利益

说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是耍流氓的不管是供应商还是独立第三方金融公司还是专家学者,基本都是站在核心企业供应商的角度来进行分析的。核心企业延长账期做供应链金融会不会损害供应商的利益成了核心企业是不是耍流氓的核心划分标准。那么这个标准如何划分的?

这个主要是供应商在有了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之前和之后利益的对比。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延长账期有两个方案,方案一是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后,所有的供应商都会把账期延长,供应商想尽快拿到钱只能去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那融资;方案二,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后,供应商两种结算方案,一是供应商不融资,结算方案还是按照之前的约定不变,二是供应商融资,结算方案中的结算账期拉长。

两个方案中,在现实中绝大部分核心企业是采用第二个方案,采取第一个方案的不多。采取第一个方案的核心企业,其实是强迫供应商采取供应链金融的模式,直接导致供应商的利益受损,这个确实是违反公平原则,有点耍流氓。因为第一个方案不是主流也不是大多数的企业做的,所以我们不去讨论,我们主要讨论第二个方案。主要从供应商融资的可获得性和融资成本两个角度来考量,当然在融资过程中,融资的效率和便捷性也是非常重要的考量标准。在核心企业不做供应链金融的时候,供应商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看着虽然是好资产,但是没有核心企业的高度配合,这块资产很难在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暗保理风险太大),即使是有一些胆大的金融机构愿意承接,融资成本也非常高(暗保理能做也得年化18%以上)、效率也慢,手续也繁杂,更多的还需要另外抵押和担保。而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利用科技工具,完全可以实现高效(很多的时候当天申请、当天放款)、成本低(基本年化不会超过10%)、手续简便(都是网站操作、简便)、不需要另外的抵押或者担保。

我们在算一算,核心企业延长账期供应商的融资成本问题,这个也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应收账款不能拆分流转的模式,第二种模式是现在比较流行的电子应收账款拆分流转的模式。两种模式核心企业的供应商(一级供应商才是核心企业真正的供应商,说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刷流氓的主要是一级供应商)承担的成本是不一致的。

第一种情况,核心企业延长账期的成本都要转嫁到一级供应商来承担。核算成本主要看延长账期的时间比之前结算账期的对比长多少。如果账期延长比原来的账期一倍,那就相当于融资成本增加了一倍,例如之前三个月账期的应收账款100万,如果按照10%的融资成本,供应商需要支付2.49万的成本,如果按照延期到六个月的话,融资成本就翻了一番变成4.95万,相当于年化20%。当然,延长一倍的账期在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里面比例并不高,而且核心企业也不断的在对接更多的资金方,来降低融资成本。

第二个情况核心企业采用可以拆分可以流转的电子应收账款。这个成本核算要复杂的多。如果一级供应商拿到电子应收账款不再流转,直接到核心企业那融资,其实是和第一种情况是一样的成本核算办法。如果供应商拿到电子应收账款再流转给自己的供应商,把电子应收账款流转出去的供应商相当于直接拿到了现金,因为货币也是媒介是一种支付工具。流转的次数越多越广,就越可能流转到买方是低信用卖方想融资,融资又困难的情况,随着流转的次数多时间长,电子应收账款的期限也会越来越短。这就形成了接受并能够流转出去的所有供应商从原来的有账期变成没有账期,信用低想融资的供应商就可以持有没有到期的电子应收账款到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平台融资,获得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融资,这其中核心企业获得了金融收益、接受流转电子应收账款的供应商获得了现金(很多是无成本),这个模式几方相对于之前(与没有这个模式之前想对比)都受益了!

对于这么好的金融产品供应链为什么不买账,还会骂核心企业呢?一方面是认知的问题,除了刚才说的供应商如何计算有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和没有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利益相比较外,还有对应收账款产生的真正原因有误解。例如前些日子有人大代表说要建议国家取消商业汇票,他们说自己在受商业汇票的苦,受着高额的融资成本一样。他们其实不知道如果真取消商业汇票,他们融资会更难融资成本会更高。因为商业汇票在金融市场上的认可度要比应收账款高很多。当然他们也许会认为取消了商业汇票核心企业就把结算条款改成现付了!这简直就是做梦的想法。

贸易结算方式并不是只有赊销一种,也可以采取预付、现付等方式。应收账款的产生及其他贸易结算方式的采用主要是由贸易双方在贸易中的地位和市场竞争等商业因素决定的。商业汇票和应收账款融资等方式的出现也是为了解决这个矛盾而产生的,商业汇票和应收账款融资本身并不是造成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心理的问题。供应商基于以上的认知错误,就会导致他们心理不平衡。把应收账款产生引起所有成本、麻烦都怪在核心企业身上。无论核心企业怎么做都怪核心企业,除非是现在把结算方式改成现结,最好是预付!这个我觉得供应商自己应该好好反思一下,反思一下贸易的条款(包括价格、物流、结算、违约等)是由什么决定的,如果想改变这种结算模式,要从哪里下手,是从工具层面,还是从产品层面,还是商业模式或者企业战略层面去考虑和改变才是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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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人说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延长账期是耍流氓

核心企业在大部分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基本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那为什么还有很多人说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说是耍流氓呢?说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的基本有几群人,一群人是供应商,我们在上一段已经说过了。

一群人是第三方类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最大的利益受损方就是他们了。他们的呼喊表面上是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其实本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因为如果真从供应商利益角度出发,第三方类金融机构为供应商融资不可能比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为供应商融资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时效更短、手续更便捷。国家在新颁布的《民法典》合同一章里单独列出保理合同来保护第三方保理公司的利益,但是从这个业务模式来看,没有核心企业高度配合的保理业务,《民法典》只起到了正名的作用,没有其他任何价值。核心企业为什么不配合第三方的保理公司等机构呢,最直白的就是没有利益。再傻的核心企业也知道这业务应该自己做而不是交给第三方去干,这个业务本身并没有什么门槛,最核心的门槛恰恰是有没有核心企业的资源,很多之前被第三方保理公司营销过的核心企业最终都自己成立了保理公司也证实了这一点。还有就是核心企业做应收账款融资如果能够协同内部关系,是一件看起来既轻松又容易的事,相对苦逼的第三方类金融供公司来说,心理也是非常不好受的。

一群人是传统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他们认为核心企业干供应链金融也抢了他们的生意,这业务他们应该干,核心企业配合,核心企业干好自己的主业就完了,然后拿核心企业不懂金融、金融要专营、核心供应链金融风险集中度高、核心企业干供应链金融再次欺压供应商等理由抨击核心企业,其实他们应该明白,这么多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除了少部分自有资金外,绝大部分来自银行,当然现在也开辟了资产证券化等资本市场,在没有核心企业参与的前提下,银行这块业务几乎是没法干,有了核心企业参与这块业务才做的风生水起,银行的资金才能通过这个平台和管道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还给自己带来了规模化的增量业务。只不过这个模式大部分银行处于被动地位一些,营销核心企业比较困难而已。对于营销不到核心企业的银行,也只能是跟第三方类金融机构一样的心态,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还有一群人是技术公司。他们一直在鼓吹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想通过技术在供应链金融中占主导,倡导去中心化。科技技术确实是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最不可缺少的工具,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信用、防范风险等各个环节都有他们的功劳,但是在供应链金融中能够起到组织、优化、协同等作用的,只能是核心企业或者其他供应链平台公司,技术只是辅助,不可能是核心。再说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还处于初始试验阶段,等他们成熟大规模应用起到真正的作用还不知道那年呢。技术公司想主导供应链金融不是自己骗自己,就是为了营销说服客户用的。

最后一群人是专家。这些专家有的是高校的,也有是社会独立的机构。专家确实能够从第三方的角度客观的看待一个问题,给出客观及相对公平的意见。这些专家很多都是靠演讲、卖课程等形式挣钱。但是很多时候因为要树立专家身份,树立道德榜样和专家形象,所以很容易出现用道德的标准而不是用利益的标准去评价一件商业的事。供应链金融虽说是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这个国家和社会的问题,但是对于参与供应链金融主体来说,这绝对是个商业的问题,我们更应该从商业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而不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谴责。商业的目标主要就是利益,既然是利益也就没有对错之分,大家都在法律的范围内公平竞争,不能说竞争不过人家,就说人家耍流氓,再说这个世界的公平更多的是过程公平而不是结果公平。

也有人担心核心企业这么容易吃了供应链金融的利润,会不会失去主业只做金融。这个我觉得担心过头了。除了极个别为了搞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外,没有谁放着主业不做只搞金融,核心企业也不傻,也非常明白供应链金融能够做的好那都是建立在自己的产业基础之上,没有这个基础供应链金融就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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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支持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而不是诋毁和抵制

供应链金融从成立之初的丫丫起步至今蓬勃发展,在祖国的大地上遍地开花,核心企业功不可没。虽然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已经遍地开花,但是就核心企业产于的数量和规模来看,离全员参与还差很远很远。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核心企业在发展供应链金融中的作用,在解决小微企业中的核心价值,我们应该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核心企业参与到供应链金融中去,而不是采取各种方法去诋毁和抵制。

核心企业也是企业,是企业就要发展就要盈利,给核心企业赋予太多的责任,其实就是道德绑架。参与供应链金融的各个主体都是商人,我们更应该从商业的角度来看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的问题,第三方类金融机构和传统金融机构只靠诋毁和抵制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是发展不起来的,总想着核心企业不干市场就会是自己的也是不现实的。应该转换思维,适应环境,改变商业模式,才能持续的发展。

国家也应该鼓励核心企业深度参与供应链金融,支持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占主动地位,而不是简单的配合银行等金融机构,甚至出台监管办法限制核心企业保理公司的风险集中度等限制其发展,只有允许鼓励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占主导地位,让其获得该获得的利润,才能充分调动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的积极性,才能解决更多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实业和金融分业经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风险,但是也严重阻碍了产融结合,产业链和金融市场从本来的鱼和水的关系,逐渐演变成猫和老鼠的关系,我惦记着你的利息,你惦记着我的本金,市场上出现任何风吹草动,大家都自己顾自己,只看眼前利益,釜底抽薪,最终造成产业和金融都受到伤害。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是产业和金融融合最好的金融模式,其金融服务的范围都是仅仅围绕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的真实贸易来开展的,其风险的程度远比外部金融小很多,不能把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等同于外部金融机构同样的监管态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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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企业只有深刻理解并践行供应链管理的思维,才能做好供应链金融

中国经过几千年自力更生依靠小圈子的农耕时代,只经过二三十年靠规模化取胜的工业时代,就进入了万物互联个性化的互联网时代。之前靠自己和规模化取胜的商业思维已经不能适应互联网时代,企业要想持续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转变思维,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满足用户的需求。

变化和不确定性是未来互联网时代的主要表现形式,并成为一种常态。这就要求我们链接一切能够链接的资源和要素,来应对这种变化引起的不确定性,而不是靠自己单打独斗。与其他主体合作,就要考虑他们的利益,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减少合作中互相博弈造成的互相伤害,共同承担成本和风险,通过共同努力满足用户的需求,为用户创造价值,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供应链管理的思维就是链接、合作、共生、共利、共担,核心企业只有深刻理解并践行这些理念,自己才能走的更远,供应链金融才能更持久。如果只看眼前,只看自己,利用强势地位采取强制的手段和方法没有底线的剥夺上下游企业,最终上下游遭受的损失必然要传导到核心企业自身,最终伤害的还是核心企业自己。

作者:鲁顺 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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