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政策有哪些(2022年跨境电商政策解读)

据海关统计,今年前10个月,我国出口总值为19.71万亿元,同比增长13%,对外贸易保持韧劲与活力。

跨境电商政策有哪些(2022年跨境电商政策解读)

跨境电商是当前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外贸新业态。今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共提出七项与跨境电商有关的举措,包括规则及标准的建立、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维护多元稳定的经贸关系等等,以推动高质量、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格局。

同时,跨境电商作为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有生力量和重要抓手,相关部门多次出台政策举措,为跨境电商的发展提质增效。从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简称“综试区”)扩围,到各省市纷纷部署更多跨境电商政策,加大对跨境电商的支持力度,我国逐渐建立起跨境电商政策和规范,跨境电商行业迎来了新发展、新机会和新利好。

在这些政策规范的引导下,跨境电商运营环境被不断优化,对外贸易市场潜力被持续释放。对于跨境企业而言,抓住当前政策机遇,积极了解国家及各省市的政策利好,将为其顺风出海提供助力。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全国及各省市跨境电商行业政策的最全汇总与解读吧~

01

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发展历程

跨境电商政策和规范的建立,以及开放程度的规定是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跨境电商政策发展经历了三大阶段:政策起步期(2004-2007年)、政策发展期(2008-2012年)和政策爆发期(2013年至今)。2020年受疫情影响,跨境电商作为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打造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突破口,政策也不断加持跨境电商的发展。

02

国家层面跨境电商行业政策汇总及解读

近年来,我国对跨境电商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在相关政策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试点布局进一步扩大。2022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同意在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是自2015年设立首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来的第六批综试区。

二是发展跨境电商新模式。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和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指导综试区帮助企业充分利用海外仓扩大出口,新增17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积极探索保税维修、离岸贸易等新业务。

三是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

2.1 2019-2022年国家跨境电商行业政策汇总

2022年2月 国务院

《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夏》

同意新增鄂尔多斯市、扬州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22年1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

促进跨境贸易多元化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深入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研究调整跨境电商季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支持发展保税进口、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等模式,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完善功能。

2021年12月 国务院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鼓励各业务环节探索创新,培育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海外仓领军企业和优秀产业园区,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

2021年11月 商务部

《“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里发展规划》

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积极扩大进口、优化出口,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里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支持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包括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市场来购贸易方式发展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带动作用、加快海外仓发展、推动保税维修发展、支持离岸贸易发展等。

2021年9月 国家发改委等

《“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倡导开放共赢,支持跨境电商和海外仓发展。

2021年7月 商务部

《“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

推动外贸创新发展,开展跨境电商“十百千万”专项行动、规则和标准建设行动、海外仓高质里发展专项行动等。到2025年,使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外贸占比提升至10%。

2021年7月 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

在全国适用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范围到2025年,力争培育100家左右在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发展、多元化服务、本地化经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海外仓企业。

2021年3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是目标纲要》

加快发展跨境电商,鼓励建设海外仓,保障外贸产业供应链运转。

2020年11月 国务院

《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

2020年11月 中国等15方成员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协定的第十二章,详细列出了“电子商务”的具体条款。在第十二章电子商务部|分中,第四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这里包括:计算设施的位置和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信息。在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信息上,一是缔约方认识到每一赞约方对于通过电子方式传输信息可能有各自的监管要求。二是一绕约方不得阻止通盖的人为进行商业行为而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信息等。

2020年6月 海关总署

《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

自2020年7月1日起,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话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首先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有利于推动外贸企业扩大出口,促进外贸发展。

2020年5月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

从事的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液、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报送外汇业务报告。

2020年5月 国务院

《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夏》

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市、满州里市、营口市、盘锦市、吉林市、黑河市、常州市、连云港市等46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填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20年4月 国务院

国务院常务会议

推出增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加工贸易、广交会网上举办等系列举措,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努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决定延续实施普惠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部分税收支持政策。

2020年3月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公告》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特殊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境电子商务特殊区城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商品的退货业务。

2020年1月 商务部等6部门

《关于扩大跨境电商委售进口试点的通知》

将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本次扩大试点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占范围将从37个城市扩大至海商全岛和其他86个城市《地区),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9年3月 2019年两会

将改革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扶持政策。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向中西部转移,发挥好综合保税区作用。优化进口结构,积极扩大进口。办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2.2 扩大跨境电商试点政策解读

2022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至此,我国形成了分六批设立132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基本覆盖全国,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

 

 

批次 城市名单
第一批 2015年3月:杭州(1个)
第二批 2016年1月: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12个)
第三批 2018年7月: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22个)
第四批 2019年12月:石家庄、太原、赤峰、抚顺、挥春、绥芬河、徐州、南通、温州、绍兴、芜湖、福州、泉州、赣州、济南、烟台、洛阳、黄石、岳阳、汕头、佛山、泸州、海东、银川(24个)
第五批 2020年4月:雄安新区、大同、满洲里、营口、盘锦、吉林、黑河、常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湖州、嘉兴、衢州、台州、丽水、安庆、章州、莆田、龙岩、九江、东营、潍坊、临沂、南阳、宜昌、湘潭、郴州、梅州、惠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崇左、三亚、德阳、绵阳、遵义、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延安、天水、西宁、乌鲁木齐(46个)
第六批 2022年2月:鄂尔多斯、扬州、镇江、泰州、金华、舟山、马鞍山、宣城、景德镇、上饶、淄博、日照、襄阳、韶关、汕尾、河源、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南充、眉山、红河哈尼族族自治州、宝鸡、喀什地区、阿拉山口(27个)

2.3 跨境电商减税政策解读

为推动跨境电商贸易的便利化,国家对跨境电商综试区电商零售出口落实“无票免税”政策,推进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跨境电商“无票免税”政策条件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朝

2、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3、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2.4 国家层面跨境电商发展目标解读

加力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跨境电商在“十四五”时期开启了重要战略机遇期。《“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明确要推动外贸创新发展,开展跨境电商“十百千万”专项行动、规则和标准建设专项行动、海外仓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等,到2025年,使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外贸占比提升至10%。

2021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对外公布,其中提出要在全国适用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范围;到2025年,力争培育100家左右的优秀海外仓企业,并依托海外仓建立覆盖全球、协同发展的新型外贸物流网络。

2021.9

《国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推动跨境电商协同发展。

2021.9

《“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倡导开放共赢,支持跨境电商和海外仓发展

2021.7

《“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

推动外贸创新发展,开展跨境电商“十百千万”专项行动、规则和标准建设专项行动、海外仓高质里发展专项行动等,到2025年,使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外贸占比提升至10%。

2021.7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

在全国适用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范围,到2025年,力争培育100家左右的优秀海外仓企业,并依托海外仓建立覆盖全球、协同发展的新型外贸物流网络。

20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加快发展跨境电商,鼓励建设海外仓,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03

各省市层面的政策汇总及解读

3.1 31省市跨境电商行业政策汇总

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各省市也纷纷响应国家号召,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

浙江

2020年2月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全力支持跨境电商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要积极支持帮助跨境电商企业打通供应链,精准做好跨境电商企业复工复产用工的若干服务,用好跨境电商财政扶持资金,要切实做好对跨境电商企业的“三服务”

2019年12月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品牌培育、人才培育、产业园区建设、仓储物流建设、公共服务建设等六大方面,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的扶持。

广东

2020年7月

《中国(梅州、惠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市)》等7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验方案》

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建设中国(梅州)等7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对促讲我省跨培电子商务健康发属和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8月

《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五”规划》

重点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与创业创新、先进制造、现代农业、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深度融合创新,积极培育分享经济新模式。

2016年1月

《广东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5年)》

积极参与国家开展的多或双边区域关于电子商务规则的谈判和交流合作,争取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发起和主导进行多边合作,提升参与国际电子商务规则制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湖南

2013年11月

《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每年跨境零售业务额超过100万美元、300万美元、500万羊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每年线上推广费用超过30万元,目当年实现线上销售超过50万美元的,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具支付凭证的4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福建

2020年2月

《闽委办(2020)3号文件第17条“鼓励跨境电商企业扩大进出口实施意见》

对利用自营或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业务,2020年首季度纳入海关统计交易额同比增长超过300万元的企业,按交易额的2%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物流补助。与同期跨境电商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017年1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着力打造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生态圈,不断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竞争优势,有效提升外贸可持续发展能力。

2016年11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

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具备海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条件的区域设立跨境电子商务集散配送中心和展示交易中心,且场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购买或租用场所(土地)费用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16年4月

《福建省“十三五”商务发展专项规划》

壮大电商经济规模,推进农村电商升级,加快跨境电商发展,引领流通方式变革。

安徽

2018年11月

《关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

加快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健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保障体系,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促进外贸“优进优出”,打造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2016年4月

《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借鉴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六大体系”“两个平台”的经验和做法,依托安徽(蜀山)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合肥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空港经济示范区等区域,重点推动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

广西

2018年7月

《促讲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工作方案》

将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南宁)试点建设,进一步加强南宁渠道作用,构建面向东盟、辐射广西与中国西南、中南地区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2017年6月

《关于加快发展中国东盟跨境电商的建议》

落实跨境电商发展政策,加强对各市跨境电商业务指导。

海南

2016年11月

《海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

充分借鉴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成功经验,依托洋浦保税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以优化政策举措为重点,探索跨境电子商务促外贸转型升级新路径,形成贸易便利、监管高效、法制规范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将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师范区建设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休,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山西

2018年7月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

在综改区注册、纳税,注册地址在综保区,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纳入综改区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山西省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太原海关)的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可享受包括办公和经营场所租赁补贴、库房租赁补贴、交易额补贴、物流补贴、020线下保税展示体验店补贴和检验监测费用补贴以及平台奖励在内的7大项补贴和奖励,扶持政策覆盖了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

2016年7月

《关于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跨境电子商务“113工程”,到2018年,力争建设10个省级跨情电子商务园区,培育100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成30个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占外留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10%。

3.2 31省市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目标解读

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深化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模式,鼓励建设海外仓,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目前,全国各省市“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有关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规划汇总如下:

重庆

升级商贸与电商物流服务系统,完善各类市场物流设施配套,推进商贸物流线上线下联动,拓展跨境电商物流服务网络。完善进口商品分销体系,差异化建设一批内外贸相结合的专业市场,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进口,积极发展保税展示销售跨境电商等新型业态。

浙江

深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培育一批数字贸易集聚区和数字贸易领军企业,创建国家级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云南

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建设省级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跨境电商园区建设。到2025年,试验区主营收入力争在“十一五”的基础上实现“翻两番”。大力发展跨境贸易、跨情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

天津

依托滨海新区核心区,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商贸、金融、文化健康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和智能科技服务、动漫创意、跨境电商等以互联网为主的新兴服务业。

上海

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模式创新,建设跨境电商营运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深化跨境电商出口试点,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提供多元化增值服务。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级,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通关、物流、品牌营销、融资、法律等服务。

山西

发挥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作用,促进外向型企业集聚,推动跨境电商、服务外包、国际物流和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培育跨境电商、服务外包、直播零售、无人配送、网上教育等新业态,壮大本土电商品牌。

山东

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建设,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和监管政策。培育认定一批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公共海外仓和产业园,扩大跨境电商B2出口规模。深化贸易领域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

青海

建成运营西宁、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网货产业园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引进培育跨境电商主体、跨境电商企业和平台企业,推动跨境电商“新零售”业态创新发展,加大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支持,实施“青货出海”行动。投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物流仓储、先进制造基地,打造跨境商品集散中心、跨境电商结算中心和数据中心,培育数字贸易。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

宁夏

积极对接全球电子商务新模式、新规则、新标准,加强数字化贸易平台建设和跨境电商国际合作。加快建设中国(银川)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讲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体验馆建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分销体系,设立海外仓、海外展示中心。建成集海关、税务、外汇、商务、市场监管、邮政、金融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开通国际航空、国际班列跨境电商物流专线,形成线上线下一体的网上通道。

内蒙古

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

辽宁

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科技服务、商贸物流、保税加工、文旅康养等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国际海铁联运大通道。

江西

加快推进南昌、赣州、九江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引讲跨境电商平台,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积极吸引国内主流电商平台来赣发展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探索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支持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网购保税。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江苏

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保税展示销售、进口商品直销等业态,打造国际消费综合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发展免税经济。实施数字贸易提升计划,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争取跨境数据流动开放,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向全球数字化贸易平台升级,塑造智能制造全球服务的领先优势。

湖南

全面推进长沙、岳阳、湘潭、郴州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推动跨境电商与农村电商融合发展打造中西部跨境电商集散中心。推进中非经贸合作创新示范园等七大平台建设,统筹推进综保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协同发展,推动各类园区开放平台建设。

湖北

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培育外贸新动能。

黑龙江

培育对俄贸易新业态,支持增设跨境电商服务试点城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跨境电商边境仓、海外仓建设,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大力培育和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建设“俄运通”中假物流020数据作业平台、“俄e邮”跨境电商一网通平台“运易达”物流协同可视化平台、“龙链通”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中俄跨境电商物流一站式服务平台、食品溯源管理数据平台。

吉林

加快长春、吉林、挥春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联动发展,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深入推进“互联网+外贸”新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平台招引、园区打造、物流畅通、制造业赋能、进口倍增等行动培育一批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线下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加快快递出海,推动全省跨境电商向“买全球、卖全球”目标迈进。

海南

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发展壮大跨境电商等贸易业态。

贵州

建好中国(贵阳、遵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安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实施更加积极进口政策,支持优质日用消费品、医药和技术密集型生产性服务进口。开展跨境电商保税备货业务,实施网购保税进口等试点政策。加快推进贵州省(俄罗斯)农产品营销服务公共平台、贵州省(肯尼亚》工程机械营销服务公共平台建设,支持贵州省跨境电商重点国别市场公用型海外仓发展。

广西

鼓励建设海外仓,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集聚发展。

广东

推进跨境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加强粤港澳物流标准街接,携手建设国际物流枢纽。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广跨境电商应用并向贸易数字化全面转型,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走出去”,在重点市场建设一批海外仓。

陕西

持续拓展跨境电商、二手车出口等口岸业务。强化“数字中欧班列长安号”建设,搭建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班列与邮件、快件、跨境电商融合发展。加快建设西安、延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到2025年人均货物贸易总额达到18060元,人均服务留易总额达到1650元。

甘肃

加强跨培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努力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留易竞争新优势。鼓励跨境电商物流、平台和贸易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海外仓”,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本地化水平,挖掘适合开展跨境电商出口的特色优势产品,拓展海外市场。

福建

加快跨境商留易创新,推进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龙岩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和出口海外仓业务试点。推动服务出口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贸易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远程医疗、在线教育、共享平台、协同办公、跨境电商等服务广泛应用。建设现代化国际空港,以航空运输带动高端冷链产业、跨境电商物流产业、航空快运业等发展。

北京

积极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B2B出口监管试点、“网购保税+线下自提”等业务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提供货物贸易外汇综合服务,建立跨境电商外汇综合服务平台。

安徽

全面提升综合保税区、海关进境指定监管场地、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出口产品公共海外仓、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等开放平台功能。支特跨境电商平台和海外仓建设,发展跨境物流,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加快合肥、芜湖、安庆等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蚌埠、宣城等有条件的城市争创国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和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从以上政策政策上来看,无论是国家还是各省市都在不断加大对外贸易新模式的扶持力度,以求通过新模式、新技术、新服务增强我国跨境企业的出海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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